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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权架构穿透核查扩围,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税务成本重估

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,曾经被广泛用于股权激励、员工持股、家族财富传承等场景。其核心优势在于:一是不需要注册资本实缴,设立简便;二是可以通过合伙协议灵活约定分配比例和表决机制;三是在部分地区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,降低自然人合伙人的税负。但近一年来,多地税务机关加强了对股权架构的穿透核查,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的税务处理口径正在收紧。

穿透核查查的是什么

股权架构穿透核查,是指税务机关不满足于只看直接持股主体,而是层层向上追溯,直到最终的自然人或实际控制人。核查的重点包括: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谁,合伙人的资金来源是什么,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股权转让收入最终流向了谁,是否存在通过多层嵌套规避纳税义务的情况。

过去,很多企业通过设立多层合伙企业,把股权转让所得从自然人直接持股的20%财产转让所得,变成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,再通过核定征收把税率降到3.5%甚至更低。这种操作在税收征管宽松的地区曾经行得通,但随着金税四期上线和跨区域数据共享,税务机关能够轻易识别多层嵌套的股权架构,并追溯最终受益人。股权架构的税务筹划空间正在被压缩。

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的税率争议

合伙企业本身不缴所得税,而是"先分后税",由合伙人分别缴纳。自然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,按照经营所得缴纳5%-35%的个人所得税。但对于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,是并入经营所得按5%-35%缴税,还是单独按财产转让所得20%缴税,一直存在争议。

2018年,国家税务总局曾发布通知,明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、红利,不并入企业的收入,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按20%税率缴税。但这个通知针对的是股息红利,没有明确股权转让收入。实务中,各地执行口径不一,有的地方按20%,有的地方按5%-35%。近期多地税务机关在穿透核查中明确,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并入经营所得,按5%-35%缴税,这直接推高了持股平台的税务成本。

持股平台架构需要重新评估

对于已经设立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的企业,需要重新评估其税务成本。如果原来的规划是按20%测算,现在按35%执行,实际税负可能增加75%。企业可以考虑几种调整方案:一是把持股平台从合伙企业转为有限责任公司,股权转让时按企业所得税25%缴税,分配给自然人股东时再缴20%,综合税负40%,和35%相差不大,但公司制架构更稳定;二是直接由自然人持股,股权转让按20%缴税,但控制权分散;三是通过信托架构持股,但信托的税务处理尚不明确,风险较大。

对于准备设立持股平台的企业,不要盲目选择合伙企业形式,要结合当地的税收政策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。股权架构的设计要考虑控制权、税务成本、退出灵活性三个维度,不能只看税负最低。

穿透核查对股权激励的影响

很多企业的股权激励是通过合伙企业持股平台实施的。员工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权,行权和转让都通过合伙企业进行。穿透核查后,员工转让股权的所得可能要按35%缴税,而不是原来预期的20%。这直接影响了股权激励的实际收益,也影响了激励效果。

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,要把税务成本算清楚,明确告知员工实际到手的收益。同时,可以考虑调整激励工具,比如用期权替代限制性股权,或者直接授予员工公司股权而非通过持股平台。不同的激励工具有不同的税务处理,选择合适的工具可以降低整体税负。

合规是未来的方向

股权架构穿透核查是税收征管趋严的大背景下的必然趋势。企业和个人都要认识到,通过架构嵌套规避纳税义务的空间越来越小,合规才是长期可持续的选择。在设计股权架构时,要咨询专业的税务和法律人士,确保架构的合法性和稳定性,避免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架构失效。

睿峰智创在为企业设计股权架构时,始终把合规放在第一位,在合法的前提下优化税务成本。股权架构一旦设立,调整的成本很高,所以初始设计就要考虑长远。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,股权架构的合规要求会越来越高,提前布局才能从容应对。

睿峰智创(深圳睿峰智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)专注股权设计、股权架构、企业架构、股权转让、税务筹划、合理避税、财税合规、税务合规、股权激励、企业管理等咨询服务,可通过官网在线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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